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第215號公告
關于批準對來鳳鳳頭姜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
根據(jù)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(guī)定》,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來鳳鳳頭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。經審查合格,現(xiàn)批準自即日起對來鳳鳳頭姜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。
一、保護范圍
來鳳鳳頭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來湖北省鳳縣人民政府《關于界定“來鳳鳳頭姜”地理標志產品范圍的函》(來政函〔2006〕38號)提出的范圍為準,為湖北省來鳳縣翔鳳鎮(zhèn)、綠水鄉(xiāng)、漫水鄉(xiāng)、百福司鎮(zhèn)、大河鎮(zhèn)、舊司鄉(xiāng)、三胡鄉(xiāng)、革勒車鄉(xiāng)等8個鄉(xiāng)鎮(zhèn)現(xiàn)轄行政區(qū)域。
二、質量技術要求
(一)立地條件。
選擇排灌方便的平整肥沃壤土、砂壤土,有機質含量≥2.0%,pH值在5至7之間。
(二)栽培管理。
1. 種姜處理(曬種炕種):春分前后從貯藏窖中取出種姜,曬1天至2天后上炕催芽,溫度在25℃至28℃保持30至40天,當芽長0.8cm至1.2cm時播種。
2. 栽種:立夏前播種,每塊姜種留1個壯芽,每公頃栽種數(shù)≤9萬株。
3. 肥水管理:基肥以農家肥為主,每公頃不得少于15噸,追肥以農家肥或含有N、P、K的速效復合肥為主,適時補充鋅肥和硼肥。水分管理:塊莖膨大期,如遇干旱及時灌水。
4. 環(huán)境、安全要求:農藥、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得污染環(huán)境。
5. 采收:秋分前必須采收。
(三)加工要求。
1. 原料要求:嫩姜須在立秋至秋分期采購,以保證嫩姜多汁、脆嫩無筋,纖維含量少,辛辣味適中。所用辣椒應為本地產紫紅或鮮紅“鳳椒”,輔料如花椒、大蒜也需用本地品種。
2. 配料:按比例調配生姜、紅辣椒、大蒜、料酒、食鹽、花椒等原料。食鹽重量控制在6%至8%,生姜重量不少于60%,紅辣椒重量控制在20%至25%。
3. 發(fā)酵過程:用特定的土(陶)壇,當?shù)厮追Q“明水壇”。壇口向上,壇口四周為盛水的邊檐。當壇中盛裝腌制品發(fā)酵時,用壇蓋罩下與壇口邊檐接合,加入清潔飲用水,隔絕空氣,提供乳酸菌厭氧發(fā)酵的環(huán)境條件,又便于壇內發(fā)酵產生氣體逸出。土壇要燒制好、釉面光滑、無裂紋、無砂眼、壇檐深處與蓋子應吻合。
在氣溫適宜的地窖內,溫度控制在18℃至20℃,讓其自然發(fā)酵30天以上。勤換水,防止生水、油污等異物進入壇內,影響品質。
(四)產品質量特色。
1. 感官特征:姜形狀為一致性的塊狀、片狀、絲狀、粒狀,辣椒為粒狀。姜色為淡黃,汁液為淡紅色;具有生姜、辣椒等原輔料的復合香氣,食之脆嫩無筋、酸辣適中,醇香濃郁而持久。
2. 理化指標:
項 目
指 標
食鹽(以氯化鈉計)/(g/100g)
6~8
總酸(以乳酸計)/(g/100g)
≤2.0
還原糖(以葡萄糖計)/(g/100g)
≥2.00
亞硝酸鹽(以NaNO2計)/(mg/kg)
≤4
3. 安全要求:產品安全指標必須符合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三、專用標志使用
來鳳鳳頭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,可向湖北省來鳳縣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提出使用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”的申請,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。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來鳳鳳頭姜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根據(jù)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(guī)定》,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來鳳鳳頭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。經審查合格,現(xiàn)批準自即日起對來鳳鳳頭姜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。
一、保護范圍
來鳳鳳頭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來湖北省鳳縣人民政府《關于界定“來鳳鳳頭姜”地理標志產品范圍的函》(來政函〔2006〕38號)提出的范圍為準,為湖北省來鳳縣翔鳳鎮(zhèn)、綠水鄉(xiāng)、漫水鄉(xiāng)、百福司鎮(zhèn)、大河鎮(zhèn)、舊司鄉(xiāng)、三胡鄉(xiāng)、革勒車鄉(xiāng)等8個鄉(xiāng)鎮(zhèn)現(xiàn)轄行政區(qū)域。
二、質量技術要求
(一)立地條件。
選擇排灌方便的平整肥沃壤土、砂壤土,有機質含量≥2.0%,pH值在5至7之間。
(二)栽培管理。
1. 種姜處理(曬種炕種):春分前后從貯藏窖中取出種姜,曬1天至2天后上炕催芽,溫度在25℃至28℃保持30至40天,當芽長0.8cm至1.2cm時播種。
2. 栽種:立夏前播種,每塊姜種留1個壯芽,每公頃栽種數(shù)≤9萬株。
3. 肥水管理:基肥以農家肥為主,每公頃不得少于15噸,追肥以農家肥或含有N、P、K的速效復合肥為主,適時補充鋅肥和硼肥。水分管理:塊莖膨大期,如遇干旱及時灌水。
4. 環(huán)境、安全要求:農藥、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得污染環(huán)境。
5. 采收:秋分前必須采收。
(三)加工要求。
1. 原料要求:嫩姜須在立秋至秋分期采購,以保證嫩姜多汁、脆嫩無筋,纖維含量少,辛辣味適中。所用辣椒應為本地產紫紅或鮮紅“鳳椒”,輔料如花椒、大蒜也需用本地品種。
2. 配料:按比例調配生姜、紅辣椒、大蒜、料酒、食鹽、花椒等原料。食鹽重量控制在6%至8%,生姜重量不少于60%,紅辣椒重量控制在20%至25%。
3. 發(fā)酵過程:用特定的土(陶)壇,當?shù)厮追Q“明水壇”。壇口向上,壇口四周為盛水的邊檐。當壇中盛裝腌制品發(fā)酵時,用壇蓋罩下與壇口邊檐接合,加入清潔飲用水,隔絕空氣,提供乳酸菌厭氧發(fā)酵的環(huán)境條件,又便于壇內發(fā)酵產生氣體逸出。土壇要燒制好、釉面光滑、無裂紋、無砂眼、壇檐深處與蓋子應吻合。
在氣溫適宜的地窖內,溫度控制在18℃至20℃,讓其自然發(fā)酵30天以上。勤換水,防止生水、油污等異物進入壇內,影響品質。
(四)產品質量特色。
1. 感官特征:姜形狀為一致性的塊狀、片狀、絲狀、粒狀,辣椒為粒狀。姜色為淡黃,汁液為淡紅色;具有生姜、辣椒等原輔料的復合香氣,食之脆嫩無筋、酸辣適中,醇香濃郁而持久。
2. 理化指標:
項 目 |
指 標 |
食鹽(以氯化鈉計)/(g/100g) |
6~8 |
總酸(以乳酸計)/(g/100g) |
≤2.0 |
還原糖(以葡萄糖計)/(g/100g) |
≥2.00 |
亞硝酸鹽(以NaNO2計)/(mg/kg) |
≤4 |
3. 安全要求:產品安全指標必須符合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三、專用標志使用
來鳳鳳頭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,可向湖北省來鳳縣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提出使用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”的申請,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。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來鳳鳳頭姜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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